为提升公众金融素养,营造健康金融环境,晋商消费金融公司积极组织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本次活动聚焦“保障客户权益、乐享安心生活”活动口号,围绕五大活动主题,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将金融知识送到广大消费者身边,助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高考“加油站”,金融服务“送上门” 高考期间,晋商消费金融公司组织“金融知识”宣讲团走进高考考点周边,为考生家长及考生提供金融知识宣讲服务。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详细讲解金融“三适当”原则、恶意逃废债务、非法代理维权等知识,提醒广大考生家长和考生守护财产安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针对金融诈骗常见手段,如虚假招生信息诈骗、助学金诈骗等,工作人员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提醒家长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此外,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还为考生家长准备了实用的金融知识宣传手册,方便他们随时查阅,确保金融知识“随身携带”。社区“金融课堂”,金融知识“触手可及”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深入周边社区,在活动现场设置金融知识讲解区、互动问答区和金融教育宣传资料发放区。“金融消保大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社区居民讲解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非法集资主要特征、防范电信诈骗技巧等知识,提升居民自我保护能力。互动问答环节,居民们踊跃参与,针对日常金融消费过程中的疑问,现场提问并获得专业解答。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还为积极参与的居民准备了精美礼品,鼓励大家主动学习金融知识,进一步拉进了与广大金融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消保“技能大比拼”,权益守护“记心间”为规范员工金融服务行为,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不断强化员工教育培训,通过组织“技能竞赛”,以赛代训,不断提升员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竞赛内容涵盖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金融产品知识等,通过笔试和实操环节全面检验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竞赛过程中,员工们积极备考,互相学习交流,进一步加深了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性销售及适当性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通过本次技能竞赛,晋商消费金融的员工们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用实际行动践行公司消保文化理念。 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将继续秉持“金融为民”初心,针对不同人群对金融知识的差异化需求,持续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强化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教育,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贡献晋消光大力量!
近年来,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由于金融产品种类繁多、风险收益各不相同,且部分产品本身较为复杂,容易导致消费者因专业知识不足、风险识别能力有限等原因购买与自身需求不匹配的产品。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出台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适当性操作标准,确保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当的客户。同时,遵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金融消费者也要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清楚掌握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正确认识并选择适合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在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一、树立量入为出消费观,真正了解自身需求金融消费者要牢记“投资有风险、购买需谨慎”“投保须谨慎,退保有损失”,根据自身收入来源及支出预算、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经验等,结合实际情况,围绕自身投资或保障需求,合理配置资金,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要警惕“保本高收益”“全额退保”等虚假宣传,切记不要盲目跟风、盲目投资或随意退保。二、正确认识金融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咨询办理金融业务。购买金融产品时,要全面了解金融产品的性质、风险和特征,选择风险等级适合自己的产品,认真阅读和了解相关产品的文件合同和风险揭示书等文书,客观负责评估自己的抗风险能力。要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配合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若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还应当主动重新评估,谨慎签署合同,避免由他人代为评估和签署,依法依约履行合同约定。三、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依法理性维权在金融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管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随意签字授权,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因金融产品或服务与金融机构发生争议的,可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投诉渠道进行处理,未达成一致的,可向当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如确有需要,还可按照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征信修复"不可信1.“征信修复”是骗局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 以所谓“征信修复、洗白”名义骗取他人财物,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2.不存在“征信修复”概念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 温馨提示:《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 第58号)的“信用信息修复”针对的是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的失信行为修复,与征信异议处理是不同的概念。 谨防"证信修复"骗局1.官方渠道查询一是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合作的商业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网银和手机银行)、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获取信用报告。 二是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设的征信服务窗口、配置的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开通查询权限的商业银行智慧柜员机等线下渠道查询信用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www.pbccrc.org.cn 客服电话:400-810-8866 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警惕虚假宣传提高警惕,对于“有偿代理征信投诉”“花钱洗白征信”等“征信修复”骗局做到勿轻信、勿传播, 尤其要拒绝参与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3.保护个人信息不要向不明身份的个人或机构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 信用报告信息有错误和遗漏怎么办1.征信异议权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温馨提示: 正规渠道进行的征信异议不收取任何费用。2.征信异议渠道个人或企业如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错误、遗漏的,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请异议处理。 线下渠道:就近选择发生该笔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征信人工服务窗口申请异议处理。 线上渠道:个人申请征信异议的,也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进行异议申请。如需获取指导帮助,可拨打征信中心官方客服电话400-810-8866咨询。 不良信用记录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 1.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 2.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 3.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 4.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温馨提示: 1.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2.《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珍爱信用记录1.及时偿还债务提高信用意识,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是维护您良好信用记录的关键。 2.审慎申请信用卡和贷款频繁申请信用卡和贷款可能会对您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3.避免信用卡过度消费信用卡过度消费可能会对您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请确保信用卡消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 4.定期查询信用报告定期查询信用报告可以帮助个人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确保个人的信用记录得到正确记录。 5.谨慎为第三方担保谨防担保的第三方贷款不能及时足额归还给您的信用记录带来负面影响。 6.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妥善保管好您的个人信息及身份证件,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冒名贷款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