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其陷入高额信贷陷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拒绝不良借贷平台,使用正规金融服务渠道,山西银保监局提示如下: 一、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校园贷”常见套路 “校园贷”一般指学生通过网络贷款机构和平台获得的信用贷款。非法“校园贷”主要特征是利率畸高,设置贷款陷阱,贷后暴力催收。 (一)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贷款。非法“校园贷”通过无担保、无抵押、放款手续简单、零手续费、直接用身份证就能申请贷款、当天即可放款等宣传用语,吸引涉世未深的学生办理贷款。 (二)规避法律风险收取高额息费。非法“校园贷”利用服务费、管理费等多种收费名目模糊利息计算方式、偷换概念,掩盖其畸高利率和收取的“砍头息”(“砍头息”是指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扣除一部分钱作为利息),甚至故意设置技术障碍,致使借款人还款逾期,以便收取高额罚息。 (三)逼迫借款人返还高额息费。非法“校园贷”在办理贷款手续时,要求读取借款人的手机通讯录,若借款人不返还畸高本息以及逾期罚息,则委托不法催收公司,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轰炸式骚扰借款人以及其手机通讯录联系人,同时还伴随暴力催收、威胁、恐吓等不法行为。 二、了解金融信贷政策,选择正规金融服务渠道 (一)未经银行业监管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三、培育理性消费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树立正确消费观,抵制过度消费或超前消费。培养勤俭节约、自立自强的人生观,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的消费观,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消费计划,加强金融信贷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个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确需要贷款的,寻找正规持牌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二)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个人重要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提防信息被冒用从事非法借贷行为。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时,如实表明学生身份和还款资金来源,留存协议书面文本或电子文档、截屏图片等能证明协议约定内容的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三)积极寻求帮助渠道,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如果已经申请贷款,一定要按时还款,一旦遇到还款压力或遭遇暴力催债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学校和家人寻求帮助,切忌同时在多家平台间互贷互还。对于明显有失公平的借贷合同,学生可以通过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或法院起诉等手段予以撤销、变更;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山西银保监局)
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191条洗钱罪进行修订,增加了自洗钱顶罪条款。将洗钱罪进行重新定义:洗钱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从上述变化不难看出,刑法对洗钱罪的打击面不断扩大、处罚力度也不断加强,呈现出趋于严格监管的态势。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提醒您了解反洗钱知识遵守反洗钱法规警惕洗钱陷阱 远离犯罪
进入三月,您的年度好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上线。 常在借贷圈,偶尔会踩雷>套路千千万,坑你没商量<“无门槛、低息、秒贷”“不上征信,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贷”,一些借贷平台的广告语如此轻描淡写却又引人注目,挑动着每一个为钱所困的年轻人。“人生苦短、及时享乐”的消费观,透支着当代年轻人本就干瘪的钱包,于是乎一些年轻人选择了看似最“捷径”的贷款方式,结果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大学生陆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最初,陆某只是因为生活费周转不开,抱着试一下的态度下载了某网贷APP,借了5000元,没超过1小时钱就到账了,尝到“甜头”后,陆某开始在不同的平台借款,就这样他开始了以贷养贷、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活。2年的时间,陆某一共借了二十多个平台,欠款超过10万,实际到手却不到6万。“校园贷” 让陆某从一个积极向上的大学生,变成困在借贷牢笼的“失意人”。借贷套路深,不懂必吃亏。小晋为您盘点了一些借贷平台常用的套路,前方危险,请绕道行驶。PART-1 设置诱饵,伪造借贷假象以“迅速放款”“无抵押”“低息便捷”等引诱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时以行规为由,诱骗借款人签下高于借款本金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伪造假象,为后续“索债”埋下伏笔。借款人会被告知无需担心、只是例行程序、正常还款不影响,使人放松警惕。PART-2 制造陷阱,肆意认定违约非法放贷方以故意失联、电话故障、系统问题等多种手段,导致还款日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终致逾期。此时,这些放贷方就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若无法偿还,借款人会被引诱去其他放贷平台“借新还旧”,贷款本息会“滚雪球式”增长。PART-3 刻意留痕,虚增贷款金额非法放贷方先将合同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同时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台将虚高部分取现再返还平台,留下“银行流水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表面证据。比如,相关放贷方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10万元,接着取现5万元返还给平台,最后借款人实际到账5万元,但银行流水却显示有10万元进账。PART-4 巧立名目,诱签不利协议通过玩文字游戏,制造合同漏洞。设立“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房产抵押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导致借款人违约,从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PART-5 软硬兼施,滥用暴力催收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债务,使人产生心理恐惧。部分放贷方使用比如门口泼漆、撬门锁、尾随借款人等方式恐吓借款人,甚至采取暴力方式催逼借款人还款。 < 防骗小妙招 >面对防不胜防的“借贷”陷阱,您是不是想苦苦的哀唱:“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小晋这就给您准备三双护目镜,您可要睁大眼睛瞧好了。#Tips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贪图一时享乐,不计后果,盲目借贷。#Tips2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宣传广告。#Tips3 一旦发现在借贷过程中存在利率过高、暴力催收等情况,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裹挟,在“借贷”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在金融业虚拟化和网络化程度不断提升的现代社会,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除了金融机构加强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外,广大金融消费者也应增强防范意识,妥善采取保护措施,注意做到个人金融信息风险防范“六不要”,确保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等隐私消息不受侵害。 一、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注重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能出租出借,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同时,最好写上用途和“再次复印无效”的字样。如果丢失应及时挂失和办理新的身份证,以防被他人冒用或被他人捡到后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二、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等。三、不要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四、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尤其要注意谨慎扫描二维码。五、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不要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六、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及时销毁,以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破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