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的健康码、检测报告、流调异常。”你是不是心慌了?如果有人告诉你:“可以快速核酸检测,不用排队。”你会不会选择“私人渠道”?如果有人告诉你:“我手里有新冠‘特效药’。”你想不想买一盒试试?其实,这些都有可能是假借疫情防控名义的新型诈骗手段。当前,疫情反复,社会各界积极投身防控工作,在大家齐心抗疫期间,不法分子却以“疫”之名借机敛财,千方百计实施诈骗。人民网整理了一些借疫情防控名义诈骗的手段,教你快速识别这些小伎俩。冒充流调人员骗局不法分子自称“流调人员”或“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给市民打电话或群发短信,谎称市民是密接或次密接人员,要求其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发送链接向市民索要包括身份证、银行账户、手机号在内的个人信息,并以大数据平台发送信息确认为由骗取银行转账验证码来实施诈骗。提醒:防疫工作人员在进行流调时,不会询问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给被调查人发送任何链接或二维码,更不会要求被调查人输入银行卡或密码等信息。声称健康码异常骗局不法分子伪装成“疫情防控中心”或“卫健委”工作人员,谎称市民健康码、检测报告、流调异常,要求市民前往公安机关核查。攻破市民心理防线后,不法分子主动提出将电话转接至“公安局”,以清查资金洗清嫌疑为由诈骗钱财。提醒:公安机关不会线上办案,更不会与涉案人员有金钱往来,以涉拐、经济犯罪、非法提取社保或阻碍疫情防控等理由要求清查资金的行为都是诈骗,务必警惕。冒充熟人,自称“染病人员”骗局不法分子事先获得市民的联系方式,随后伪装成市民身边的亲属,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谎称自己感染了新冠病毒,现要求市民向指定账户缴纳所谓的“住院费”“治疗费”“医疗费”等实施诈骗。提醒:接到熟人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发送的转账请求,或询问银行卡、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时,须时刻保持警惕,要设法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冒充疫苗普查调查员骗局不法分子伪装成“疫苗接种普查调查员”或“回访员”,以社区工作人员的名义让市民添加微信好友,再将市民拉入微信群。然后,不法分子在群内发布刷单、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一单多任务拒返佣金”“流水不足无法提现”等套路诈骗钱财。提醒:刷单是违法行为,网赌十赌十输,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法分子多通过手机号码添加好友,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虚假预约疫苗接种骗局不法分子冒充“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发送虚假的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引诱市民点击含木马网址的虚假链接,套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提醒:收到有不明链接的手机短信,千万不要点击。谎称可快速核酸检测骗局有的市民着急做核酸检测,怕麻烦、不愿意排队,盲目相信有核酸检测的“快速通道”。不法分子就以“加价最快半小时拿到核酸检测结果”为名,对他们实施诈骗。提醒:核酸检测没有“快速通道”,不要轻信网络上的小道消息和所谓的“私人渠道”。卖“特效药”骗局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病毒的恐惧心理,冒充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谎称有特效药,诱导前往钓鱼链接购买,从而获取银行卡信息实施诈骗。提醒:目前,还没有什么所谓的特效药可以完全治疗新型肺炎,若碰到向你发短信或电话推销药品的,一概不要相信。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买、不信任何特效药,不信非专业机构信息。如果身体出现不适,要第一时间去正规医院寻求帮助。冒充电商“退款”骗局受疫情影响,很多电商选择了延迟发货或退款,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大量网购信息,给市民打电话或发短信,冒充电商,谎称市民的订单受疫情影响或处于疫情风险地区,导致延迟发货,需要市民按指引操作,进行“退款”。不法分子会以“避免商家信誉受损”为由,要求市民离开正规交易平台,添加市民QQ、微信、支付宝等,套取市民银行卡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或发送钓鱼网站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转走市民钱款。提醒:如果接到商家称产品有质量问题、快递丢失损坏的理赔电话和短信,请提高警惕,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操作,避免掉入诈骗陷阱。声称快递涉疫骗局不法分子以“快递被检出新冠阳性、无法送达”为借口,给市民提出“快递被销毁,但会赔付”的解决方案。之后,不法分子通过让市民扫描二维码或下载App填写快递赔付信息的方式,诱骗市民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短信验证码等,骗取市民钱财。提醒:此类诈骗属于“网购退款”类。遇到这种情况,应拨打快递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核实情况,不能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App等,切勿透露个人隐私信息。“代购”生活、防疫物资骗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口罩、防护服等成为紧俏物资商品,不法分子通过扫描小区业主张贴在小区的二维码进入该小区业主微信群,随后将个人微信昵称和头像修改为附近商铺采购人员,冒用采购人员身份发布相关生活物资等售卖信息,并将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发到群内。同时,为获得更大收益,还谎称必须团购多件才能发货,小区居民便将购买物资的钱款纷纷转入该二维码账户。作案人员收款后便退群失联。提醒:购买生活、防疫物资应尽量通过正规平台购买,切勿轻信个人的兜售行为。仔细甄别网络卖家留下的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做到信息详实,核实准确。“招聘”抗疫相关工作人员骗局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大量抗疫工作人员,不少市民也想加入志愿者队伍,不法分子瞄准这一时机,以招聘志愿者或“建设方舱医院”为由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待市民主动联系后,向其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核酸检测费等,待市民支付一系列费用后便拉黑失联。提醒:市民寻找招聘信息应选择正规可靠途径,不轻信来源不明的招聘信息,一上来就索要各种费用的招聘方更要小心。在未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未安排上岗的情况下,就提前收取各类费用的,大多是诈骗,请小心分辨。冒充“捐款”骗局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冒用慈善机构、医疗机构名义,通过募集善款的形式骗取财物,或者在转发真实的募捐信息时将收款账号篡改为自己的收款账号诈骗善款。提醒:献爱心一定要认准正规官方捐赠渠道,避免通过来源不明的渠道献爱心,切勿将捐赠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避免钱财受损,维权困难。冒充“班主任”骗局不法分子通过群搜索功能混入班级家长群,随后伪装成班主任老师,以疫情防控为由,要求家长向指定账户汇缴有关费用实施诈骗。提醒:家长群应开启入群验证功能,核实群内人员身份,及时剔除身份存疑的问题人员。家长平时可与老师加强沟通,即便于孩子学习上的交流,也可及时确认收费等问题。机票火车票“退改签”骗局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或者拨打电话,称“航班/列车因疫情防控被取消,办理退改签可获赔偿”,诱导市民登录短信中的钓鱼网址或通过语音提示进行操作,进一步套取市民的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将余额转走。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若您接到退改签电话或短信,一定要拨打航空公司官方电话或登录官方网站核实情况。切勿直接点击不明链接,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来源:人民网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晋银保监发〔2022〕11号 近期,有不法机构和人员以牟利为目的,打着“专业维权”的幌子,诱导、教唆消费者以多种方式向金融机构施压,尤其是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使用格式雷同的模板频繁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金融机构,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为遏制上述乱象,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通告如下:认清“代理退保退息”手法及其危害01代理退保退息组织或个人以“专业维权”名义,利用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互联网渠道招揽生意,宣称可代办全额退保、全额返息、征信修复等事宜,诱导消费者与其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代理维权”过程中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或歪曲事实,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信访部门反复投诉、举报,并以缠诉闹访等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等目的。上述行为阻碍了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极易造成消费者征信受损,无法继续享受金融服务或导致消费者丧失保险保障,同时极易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树立科学金融消费理念02 金融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资金融通便利或有偿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加强金融知识学习,树立科学的金融消费理念,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消费。消费前充分了解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财富公司、交易场所、私募基金等主体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涉及的资金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除外责任、违约责任、退保等概念和重要信息,厘清权利义务关系,审慎授权或签署合同协议,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当消费者在接受各类自媒体渠道发布的信息时,应准确识别,谨慎决策,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依法维权理性维权03消费者对于所谓的“代理退保退息”“代理投诉”切勿轻信和传播,要警惕参与“代理退保退息”可能将面临失去正常保险保障、征信受损、个人敏感信息泄露、资金被骗等风险隐患。如听信 “专业维权”机构或人员的虚假宣传,涉及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构成欺诈,将面临较大法律风险。如果对所购买的金融产品或享受的金融服务有疑问,与相关金融机构产生纠纷,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可以直接和金融机构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等渠道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04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依法合规经营,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要加大对消费者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帮助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要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投诉渠道,高效处理投诉事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严厉打击非法“代理维权”行为05当前部分社会组织或个人借“代理退保退息”“代理投诉”之名,捏造事实,违背诚信,突破法律底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已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对此,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已将其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整治重点,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促消费公平 共享数字金融3月春至,中国进入“两会时间”,世界迎来“中国时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中提到,完善数字经济治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要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并提及“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等关键词。今天,小晋就来为大家普及一下当前较为热门的新型金融知识。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是有国家信用背书、有法偿能力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在技术层面, 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在应用层面,“新零售”、“新制造”等都是其典型代表。数字金融:通过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相结合的新一代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等服务。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随着电子支付等互联网金融的普及,金融诈骗的手段也花样翻新,套路层出不穷,警惕金融诈骗套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是广大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方式。1虚假征信诈骗● 其一,不法分子冒充借贷平台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消费者需要进行“网贷消除”,如不及时注销账户会影响个人征信,随后引导消费者下载多个贷款平台进行贷款,并将贷款转账至特定账户进行认证,并承诺认证完成后会全额退还。名为修改征信,实为实施诈骗;其二,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不少消费者还款压力较大,部分不法分子以“删除或处理征信逾期”“代理投诉”“协商还款”等为由,向消费者收取费用,待消费者缴纳费用后,非但无法处理问题,不法分子也杳无音讯。● 温馨提示: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个人无权删除或修改;如有借贷关系,只要保证按时结清贷款,征信就不会受到影响;如因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贷款逾期,直接与贷款金融机构协商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交征信异议申请,切勿相信个人承诺而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或向个人账户转账汇款。2代办信用卡、贷款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贷款、快速办理大额信用卡信息,以利息低、无抵押、无担保、额度高、放款快等特点吸引短期内对资金有大量需求的消费者,部分消费者因办理流程繁琐、个人无法办理、申请额度较低等缘由,轻信不法分子,结果往往是业务并未办理成功,但却因所谓的“手续费”“保证金”“服务费”“会员费”等各种费用造成财产损失,即便业务办理成功,消费者也有可能需要支出一笔远超预期的费用,最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个人信息也会遭到泄露。● 温馨提示: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不要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办理业务前如需收取各种费用的,均为诈骗;正规的贷款、信用卡均需严格的资质审核,所谓高额度并非人人可办。3非法集资骗局●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此类骗局中,不法分子常常会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口号向消费者承诺高额回报,回避产品风险和隐患,编造高大上的虚假项目,打着新技术、新政策、新模式的幌子,借助一切资源宣传造势,公开向社会宣传,同时向消费者施以“小恩小惠”,造成盈利假象,鼓励成员邀请亲友入伙,而后来者其实多是在为先到者买单,组织者在积累足够大的资金池或资金链断裂后携款跑路,最终导致消费者血本无归。● 温馨提示:遇到投资集资类宣传,要注意宣传内容是否存在夸大嫌疑,明示高回报却有意回避风险;注意组织者是否合法经营,有无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注意有无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利的方式等;注意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收益水平是否符合实际。
近年来,各类金融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老年人作为金融消费中的弱势群体,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专业的理财知识,往往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诈骗对象,对于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金融诈骗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以下谨针对在老年群体中常见的几类骗局作出风险提示。一.保健品骗局老年人作为保健品消费的主力群体之一,往往容易被虚假的网络宣传或线下活动所吸引,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身体健康比较关注但警惕性较差的特点,通过会销、网销、登门、微课堂等手段,对老年人实施保健品精准诈骗,或通过赠送小礼品或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嘘寒问暖等手段,以此来取得老年人的信任,诱骗老年人购买高价的“三无”保健品。因此类骗局具有活动场所隐蔽、时期随机、组织人员警惕性高等特点,往往老年人只有在深受其害后才能有所察觉,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不法分子诈骗手法愈加新颖,对老年人及其家属的防骗意识考验更甚。❖风险防范提示:1.凡是遇到主动搭讪的陌生人或者推销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2.凡是以正规机构或大型公司为名义的推销宣传活动,一定要先与官方确认;3.凡是涉及先免费后付费的活动,无论收费的名义是什么,一定不可轻易相信,与家人商量后再做定夺;4.作为家属,要多与老人沟通,理解老年人对于健康的关注,如果老人陷入骗局,一定要耐心疏导。二.养老投资骗局养老问题随着社会的老龄化少子化,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特别对于养老的主体——老年人来说,更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而这同样也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近年来,以投资养老、以房养老、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义的骗局层出不穷,诈骗分子往往以保本高息、高额分红、预定养老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的养老服务项目,收费的名目也是五花八门,诸如会员费、预付费、贵宾卡等等,这些机构大多没有能力兑现其承诺的养老服务,名为养老,实则是以国家政策为名义,借助老年人薄弱的法律意识非法集资,卷款跑路,风险极高。❖风险防范提示:1.谨记投资有风险,切勿因侥幸心理、赌博心理冒险入局;2.谨记个人信息保护,切勿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个人关键信息;3.谨记选择正规机构,切勿购买超出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三.假借公检法骗局老年人大多对公检法等政府执法部门心存敬畏,且对正规的执法程序存在盲区。不法分子通常首先会通过网络途径或其他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等隐私,并修改来电号码为政府机关,以此取得受害人的初步信任,随后冒充公检法的执法人员,威慑、恐吓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需要配合调查,更有甚者会发布虚假的“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老年人往往会因为急于证明自己的清白或挽回损失,盲从不法分子的指挥,配合其所谓的“资金调查”,将自己名下的存款转入特定账户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而结局往往是人财两空。此类骗局大多具有专业化的团队和定制化的剧本,配合严密,特别是对老年人来说,极易上当受骗。❖风险防范提示:1.谨记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一律不可相信;2.谨记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不会通过电话方式调查处理案件;3.谨记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不会通过网络方式展示“通缉令”“逮捕令”等所谓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