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质和安全意识,建立公众教育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晋商消费金融公司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业协会部署,全面启动“2018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 7月3日,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在公司总部茂业中心一层广场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公司总裁董温长、董事会秘书桑世飞、工会主席董阅莅临活动现场进行指导。 当日活动现场,我公司在茂业中心一层广场搭建了宣传台、摆放宣传展版、宣传折页,公司总裁率领员工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现场讲解。同时,公司一层接待大厅、三层营业大厅设置了宣传专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各类金融常识及解答大家关切的重点问题等形式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宣传。 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已连续开展八年,我公司将在7月下旬-9月上旬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消费金融知识普及”两大主题开展多项宣传活动。公司山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所有运营中心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晋商消费金融公司“2018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的启动,标志着为期两个月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全面拉开帷幕,我们将积极策划和开展好后续的一系列活动,共同营造一个健康良好、安全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
近日,有不法经销商、机构和个人冒充或巧借我公司名义,以业务办理为由,在微信朋友圈及互联网渠道发布未经我公司核实的虚假产品信息,已严重侵犯我公司的名誉权。其中包括山东济南高某在微信朋友圈利用我司商标和名称做产品宣传,并向客户收取断头服务费;合肥金圆金融公司以我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并在签订合同前向客户收取前置利息;南京邓某从未知渠道盗用我司的商标、名称以及产品类型在朋友圈进行擅自发布等。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凡收到此类宣传或行骗信息,请予以认真识别,并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cfc.cn)或拨打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68-5858),了解核实我公司具体信贷产品和信息,谨防不法分子诈骗。对于冒充我公司行骗的组织和人员,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声明! 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近日,上海风絮金融信息服务中心伪造我公司相关文件拟进行虚假宣传,此不法行为误导欺骗社会公众,严重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在此,我公司严正声明:该公司未获得我公司合作准入,我公司从未与该公司订立过任何协议。针对前述不法行为,我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同时,就相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请各机构或个人如遇到类似情况时请及时与我公司沟通核实,谨防上当受骗。相关合作机构名单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cfc.cn)或拨打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68-5858)进行查询。 特此声明! 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为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现将我公司投诉方式和处理流程公布如下:一、投诉方式 (一)营业场所向我公司总部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反映问题。营业场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街79号茂业中心3层(二)投诉热线 致电客户服务热线(95105520)反映问题。(三)消保专线 致电消保专线(0351-2775120)反映问题。(四)门户网站通过门户网站(www.jcfc.cn)-悬浮窗-投诉建议入口反映问题。(五)手机APP通过公司手机APP(晋商消费金融)-我的-联系客服-输入“投诉及问题反馈”反映问题。(六)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关于我们-投诉建议入口或关于我们-联系客服-输入“投诉及问题反馈”反映问题。(七)投诉举报邮箱 通过公司投诉举报邮箱(jcfcts@jcfc.cn)反映问题。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通过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www.fcosc.cn)在线申请与我公司进行金融纠纷调解。三、投诉处理流程1.投诉人通过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公布的投诉受理途径提出投诉;2.各投诉接收渠道在接到投诉事项后,及时转交相关投诉处理部室;3.投诉处理部室调查核实投诉事项;4.投诉处理部室应当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例如需投诉人配合提供资料调查,或与投诉人约定还款等),可以再延长30日(在此时限内公司无法与投诉人取得有效沟通的情况除外);投诉人在消费投诉处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消费投诉的,公司可以合并处理,如投诉人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处理期限自收到新的投诉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不接受的,投诉处理部室可告知投诉人可以采取申请核查、调解、仲裁、诉讼等救济途径解决纠纷。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2017年春节放假期间业务办理情况通知如下:2017年1月27日——2017年2月2日节日期间,暂停业务办理;2017年2月3日起,恢复正常营业。特此通知。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月26日